黄卫东:男,湖北省咸宁市人,副教授,中共党员。1992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在多个部门工作。2009年4月任中共咸宁市委党校校委班子成员。 2017年9月任中共咸宁市委党校副校长、咸宁市行政学院副院长。现分管教学、科研等工作。选任咸宁市社科联副主席、咸宁市法学会副会长。获聘咸宁市人大立法顾问。主要从事党的基本理论和法律方面教学和研究。参与了咸宁市截止目前所有已生效法规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