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黄卫东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一、为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宪法法律所赋予的各项公权力,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骨干力量,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领导干部之所以被称作“关键少数”,是由领导干部的人数和作用所决定的。领导干部人数在全国人口以及党员人数中只占小部分,但却是在具体行使国家权力,深刻影响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起着“以上率下”的引领作用。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群众也会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反之,群众就会轻视法治、漠视法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会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人数虽少,但是作用关键,既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助力,也可能成为某些情况下法治建设的阻力。这就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处和着力点,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主体和责任主体。
二、怎么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里把以前“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提法进行了调整,把尊法放在了学法前面。之所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是因为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尊法要求尊崇法治与敬畏法律,学法要求了解和掌握法律,守法要求遵纪守法和捍卫法治,而用法则要求厉行法治和依法办事。用法的关键,在于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对于如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还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模范”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202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为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抓手。
三、怎么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这为抓好“关键少数”明确了首要环节,同时也明确了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抓好“关键少数”必须把党内规矩作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四个方面。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为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来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提供了基本依据。具体来说,就是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和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就是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之切实成为新时代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