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月,中共咸宁市委党校的前身——咸宁地区“五七”干校成立,校址设在咸宁县向阳湖公社(今咸安区向阳湖镇),隶属咸宁地区革委会。“五七”干校按照军队作法,设政委,内设机构有: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7月,干校增设党训班。
1972年12月,中共咸宁地委党校成立,地址在地区干校,挂两个学校牌子,干校处于停办状态。
1974年春,干校恢复培训工作。10月,两校迁到咸宁县大幕公社同心大队(原高桥煤矿)。内设机构有行政科、理论科。
1976年10月,地区干校撤销。
1981年11月,党校迁到温泉白茶山——月亮湾路1号。
1985年1月,党校内设三科七室,三科为:行政科、组教科、中专科,七室为:办公室、哲学教研室、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文史教研室、图书资料室。
1985年1月,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批准咸宁地委党校为大专体制。
1988年9月,撤销中专科,增设理论研究室、自修大学办公室、省委党校函授站。
1989年4月,撤销自修大学办公室,组教科升格为教务处。1991年,行政科升格为行管处,统管后勤、保卫、服务工作,增设党校工作科。党校领导体制实行校委制,校委委员由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行管处主任组成。
1992年,增设保卫科、开发办、撤销文史教研室。
1994年6月,咸宁地区行政学院成立。8月,党校和地区财税中专合办职业中专班,建立临时中专部。
1996年,地委副书记兼任党校校长,常务副校长负责党校日常工作,增设行政管理教研室。
1998年,省党校函授站升格为省党校函授分院。
1999年,咸宁地委党校更名为中共咸宁市委党校,咸宁地区行政学院更名为咸宁市行政学院。
2001年4月,党校兼办社会主义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领导体制。
2002年11月,新的《中共咸宁市委党校、咸宁市行政学院、咸宁市社会主义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内设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行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哲学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行政管理学教研室、政法教研室、图书馆、函授分院等13个职能科室,其中原党校工作科职能归并办公室,撤销党校工作科,保卫科职能归并行管处,撤销保卫科。事业编制87名。
2008年11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要求,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进一步理顺了内设机构,将13个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加挂人事处牌子)、教务处、行管处、函授学院(加挂外训处牌子)、经济学教研部、科研信息处、政治教研部、综合教研部、学员组织处、计划财务处、工会老干处、市情研究中心。事业编制 70名。党校现有教职员工105人(含退休教职员工59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3人,讲师及其它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10人。
2014年,根据工作需要,将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处、教务处、外训处(函授学院)、科研处、工会老干处、中国五七干校研究中心、《咸宁瞭望》编辑部、图书馆、党史党建教研室、综合教研室等13个处室。人员编制60人,其中事业编制45名,工勤编制15名。
2017年,根据工作需要,将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处、教务处、学员组织处、科研处(中国五七干校研究中心)、党史党建教研室、基础理论教研室、综合教研室、统战理论教研室、学报编辑部、工会老干处、图书馆等14个处室。人员编制59人,其中事业编制45名,工勤编制14名。
2017年8月,市委为市委党校授牌成立南鄂党支部书记学院。